勞動系選課規定
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選課注意事項
相關法規:本校選課須知、本校選課辦法、本系選課注意事項(請務必先行閱讀) 請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選課事宜,逾期不再辦理選課。
2.每學期學分最少10學分(四年級9學分),最高25學分。若欲超修學分,前學期平均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提出申請,經系主任同意後方可修習。 3.本系專業必修課程,當年級只得修習本班課程,即3A班修3A班必修課、3B班修3B班必修課,若有特殊情形,須寫報告經系主任同意後方可換班修課。 4.若選修全學年之課程,則需上、下學期皆修習及格,才承認該課程之全學年學分數,若只修習一學期或只一學期及格,而未補修另一學期者,則不承認該課程之任何學分數。 【註:全學年的課程不可顛倒修習。即需上學期課程先修,再修下學期課程】 5. 全學年必、選修課程,為課程連貫性,不可隨意更換班級、組別(即上、下學期需為同一班),否則學分不予承認。 6. 本系專業必修課程,不得跳修高年級。凡前一學年不及格之必修課程及其基礎科目(含共同科目),應先修習及格。 7.外文領域與語文實習須選同一類語文。 8.二年級以上【軍訓課程】有學分的(2學分),不列入本系畢業學分數核計。 9.電腦領域課程,重補修生得依上、下學期缺課部份補修;或於下學期同時補修二科。 10.「國文」、「語文」、「軍訓(有2學分):」、「通識:」、「學年課未完整」等多修的學分不承認畢業學分。 11.同一課程修習多次或已辦抵免,不得重複修習;若有同一課程修習多次或已辦抵免,則僅承認其及格之第一次或抵免之學分為畢業學分,但體育興趣選項課程不在此項。 12.若所選課程為「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等之課程,學生應於選課時自行設定學分性質。具「輔系」、「雙主修」身分者,於第1階段選課即可於系統內加修至28學分。「應屆畢業生」身分者,於第1階段選課即可於系統內加修至30學分。 13.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者,於第2階段選課期間即可於系統內加修至30學分。 14.欲選修外系之課程,應先至有關系組查詢課程之專業性、先修課程及相關限制。 15.加退選結束後,除確認所選課程是否正確外,並請於學生專區中查詢金融紀錄,且依規定期限繳納應補繳之學分費或語文實習費,未於規定時間內繳清所修課程學分費者,由教務處逕行刪除其缺繳學分費之課程;未依規定辦理選課都應予勒令休學,已逾休學年限者勒令退學。 16.不得修習上課時間之衝突之科目,衝堂科目未辦更正者,以零分計算。 17.所選課程若有先修或擋修課程之限制,將逕行刪除。 18.「選課更正」時段僅限選課衝堂或超修學分等情事者辦理課程更正,並非任意加退選階段,故請同學於第二階段選課時慎思選課。 19.密集英語(一)(二)課程:依本校「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100學年度起入學的大學部學生,應參加正式英文語文能力檢定後,未通過多益450分(含)以上之標準或者始可修習「密集英語(一)(二)課程」。 ♦欲選課之同學,請繳交曾參加正式英文語文能力檢定之成績單正本或影本一份(正本查驗後歸還)至教務處教務組查驗後,於選課時間內自行上網選課。 20.密集英語(一)(二)課程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因密集英語課程為英語畢業門檻之替代課程,故其學分數不認列畢業學分。 21.本校申請棄修科目每學期以二科為限,請同學審慎選課。 ◎「社會倫理」、「中華文化專題」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100學年度新增課程,大一至大四生均需修習) 1.大學部一至四年級學生,「院共時間」應修習各班開設之「社會倫理」和「中華文化專題」。每月由導師上課2小時,及由學院或學系安排之相關職業倫理、中華文化演講。「院共時間」為星期一下午3點至5點(8-9節)。 2.請同學於院演講課程、系演講課程及各班導師輔導日期出席,「社會倫理」和「中華文化專題」課程算入一科成績,請同學們注意。該科「選課」由教務處整班(延畢生除外)帶入課檔。 3.「社會倫理」和「中華文化專題」因輔雙、必修衝堂需退選或重補修者請至教務處教務組下載相關表單,並與導師約定輔導時間,填妥後送至教務組辦理加退選。 4.院演講、系所演講、班會之時間與地點,將於排定後另行於網頁(系所網頁)公告。 ※本系專業課程選課規定
備註:【換班報告書】、【承認外系學分申請表】請至系所網頁下載https://labor.pccu.edu.tw/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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