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赴大陸交換計畫
一、交流時間: 2017年秋季班(106學年度第一學期)。 二、申請期間: 2017年03月01日至03月26日 三、交流費用: 1.繳交本校學雜費,毋須繳交姊妹校之申請費及研修費。 2.自行負擔交換學校之住宿費、生活費、簽證費、往返機票費及其他屬於個人支出費用。 四、申請對象: 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延畢生需注意修業年限;且操行成績不可低 於八十分。台籍學生優先錄取。 五、申請名額: 共47校101個名額 六、申請應備文件: ※請先填寫申請表單: 1.線上填寫基本資料。 2.繳交105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3.二吋彩色正面半身脫帽標準照片 4.填寫交流學校志願序(以6所學校為上限) 5.第一階段通過者將會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中文簡歷,內容不限。可包含自我介紹、國際交流、接待公共事務參與、各項活動等相關經驗、專長與興趣。 ※ 可自由附上影音介紹、作品集、獎狀、志工證明或相片錦集等等相關資料,提供評審參考。 ※ 錄取後須補繳交大陸各校所需資料。 ※請同學在線上填寫報名表之後,一定要再次確認有無申請成功,才不會喪失自身的權益,確認的方式如下: 1.寫email至 fucchiang@sce.pccu.edu.tw 2.用fb訊息詢問 粉絲專頁名稱: 文化大學赴大陸交換計畫 https://is.gd/ZlMZxs 3.上班時間至菲華樓202室找馥君老師詢問 如有其他申請問題諮詢,也可以用以上方式詢問喔 七、相關諮詢: 請到菲華樓202辦公室了解申請赴大陸地區交換資訊。 各校相關資訊,請逕自各校網站瀏覽。 任何問題請諮詢:大陸文教處 江馥君 老師(02)28610511-18703 邱雅娟 老師(02)28610511-18704 八、遴選標準與原則 ※成績單20%。 ※報名表資料40%。 ※ 面試40%。 九、其他事項: 1.為鼓勵學生赴大陸高校進行交流學習,完成赴陸學習者得以獲得全人護照學習德育點數16點。 2.可獲得本單位舉辦赴大陸冬、夏令營優先錄取機會。
3.如有未盡事宜,將適時公告補充。 相關連結:http://mccd.pccu.edu.tw/files/11-1215-8307.php?Lang=zh-tw ![]() 瀏覽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