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
「勞工研究所理事會辦學基金獎學金」辦法
113年06月17日經系務會議通
第一條 本專設獎學金為本系112學年度以前受捐贈之「勞工研究所理事會辦學基金」,為鼓勵本系學生提升國際接軌能力,增進外語能力,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依本系「勞工研究所理事會歷年捐款辦學基金」支用原則」訂定。
第三條 申請要件與審查
一、申請對象: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學士班及碩士班在校學生。
二、名額與金額:依「中國文化大學捐款辦學設立基金、孳息及使用辦法」,該學年本校提撥予本系之孳息及孳息補貼總金額決定名額與獎勵金額。
三、申請條件:符合「中國文化大學學士班學生全球競爭力檢定實施辦法」、「中國文化大學博碩士班研究生全球競爭力檢定實施辦法」所列全球競爭力「語文溝通」檢定標準之學生均可申請。
四、檢附資料:
(一)申請表
(二)符合全球競爭力檢定實施辦法「語文溝通」檢定標準之證明文件乙份
(三)歷年成績單(含名次)正本乙份
五、審查單位:本系學生學習委員會審查。
六、申請時間:獎學金每年頒發給乙次,申請時間確實日期另行公佈。
第四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