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新生入學獎勵辦法

 

中國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新生入學獎勵辦法

11534114學年度第14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目的:中國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獎勵新生到校就學,特訂定「中國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新生入學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對象:本辦法適用對象為 115 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大學部在學大一本國籍新生,依年度獲得之勸募金額執行獎勵,至少執行五年。

第三條 申請程序:入學後於第一學期由申請人簽署獎勵金申請表、出示繳費單正本並經系辦查驗與影本留存,在第二學期由本系統一造冊後發放。

第四條 核發範圍及標準:學士班新生得於各學年度一年級入學上學期註冊並完成繳費後,依據學校繳費單實際繳納金額請領獎勵金:

一、大一新生以特殊選才、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與考試分發等正式入學管道錄取本系,依註冊程序繳費並完成第一學期學業。

二、每位獎勵金最高額度為依年度勸募金額扣除政府補助(如: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校內住宿費補貼)後之學校繳費單實際繳納金額。其他獎學金、獎勵金或補助金(如:各縣市政府、本校、本系、各基金會或其他單位之獎勵金、獎學金或補助金)不予扣除。

第五條 經費來源:本獎勵金由本系勸募所得支應。本系應克盡系所能量進行年度勸募,勸募金額遇招生人數調整或有餘款時,得流用於下學年入學獎勵之用。

第六條 本辦法經招生委員會及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