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確保每位同學皆有實習機會,已公告確認之實習學生名單,不可任意更換。
2.以下實習機構,實習指導老師(吳慎宜老師)業已於4/30及5/9對登記的同學進行面談,面談結果詳如表格中之推薦名單。
(1)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2)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3) 台灣石油工會 (4) 全國產業總工會 (5)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
3.獲推薦之同學,請於5/28(二)下午3:00前繳交實習資料至系辦。
4.繳交書面資料前,請再次檢查單位所需資料是否齊全:
(1)實習計畫書(請至系網或若實習單位有規定制式格式請至實習單位網站下載)=學生及實習輔導老師(吳慎宜老師)皆需簽名
(2)履歷(含照片)
(3)自傳
(4)若需附成績單上網列印即可。
※實習計畫書需有實習指導老師(吳慎宜老師)簽名,請同學儘早備妥實習相關資料,並留意實習指導老師在校時間,以免錯過繳交實習資料之時間,影響同一單位實習同學及自身實習權益。
5.請繳交一式2份的實習書面資料(僅需於文件左上角裝訂),正本寄送實習單位,影本系辦公室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