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學生修讀勞工關係學系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99年06月12日98學年度第2學期第7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鼓勵本校優秀學生繼續升讀勞工關係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碩士班,並達到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大學部學生得於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年之下學期申請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時間為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向本系碩士班提出申請。
招收名額:百分之二十碩士班招生名額。
申請資格:本校三年級學生,成績在全班前百分之三十者。
繳交資料:申請表及歷年學業成績單(含排名)。
甄選標準:口試(100%)
甄選程序:1.由本系組成學、碩士一貫學程審查委員會
2.學、碩士一貫學程審查委員會舉辦口試
3.公布錄取名單
第三條 錄取之學生即具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並得於取得資格後下一學年開始修讀碩士班課程。
第四條 取得預研生資格後,須於下學年度獲得學士學位;並於獲得學士學位當年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考試入學,經錄取後始正式成為碩士班研究生。
第五條 預研生於大學期間選修之研究所課程,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至多可抵免四分之三碩士班應修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且不受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有關研究所抵免學分上限規定之限制)。
研究所課程之學分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第六條 學生必須符合原學系學士學位與就讀本系所碩士學位之規定,方發給學、碩士學位證書。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報請教務會議通過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